
在宫崎县工作的3,012名特定技能1号外国人中,建筑领域的有199人(约占6.6%),位居第五。全国范围内,建筑领域有49,323人(占12.9%),位居第四,但在宫崎,农业、食品与饮料加工和介护领域占比较大,建筑领域的构成比仅为全国的一半左右。另一方面,建筑领域也是对接收企业附加要求最多的领域,包括“建筑业许可”、“注册建设职业能力提升系统(CCUS)”、“隶属于JAC(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月薪制”以及“获得国土交通大臣的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认定”。本文将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底),确认宫崎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土交通省和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第一手资料,整理建筑领域特定技能的固有要求,以及从接收计划认定所需时间(1个半月至2个月)倒推的准备流程。内容面向宫崎县内的建筑公司、设备工程公司以及考虑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外国人本人。
先总结要点。
💡 一言以蔽之:建筑领域是“入门要求多”的领域。接收计划的认定需要1个半月至2个月,而其前提的CCUS注册和JAC加入也分别需要时间。国土交通省从预计雇用开始日期的大约6个月前开始接受接收计划的申请,向入管的申请则建议在希望就业开始日期的2-3个月前进行。一旦决定录用,建议首先确认公司是否满足“建筑业许可、CCUS经营者注册、JAC所属”这三项,并优先着手办理尚未满足的项目。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按都道府县和领域划分的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底・速报值),宫崎县的主要领域如下:
| 领域(特定技能1号) | 宫崎县 | 县内构成比 | 全国 | 全国构成比 |
|---|---|---|---|---|
| 农业 | 931人 | 30.9% | 37,952人 | 9.9% |
| 食品与饮料加工 | 707人 | 23.5% | 93,393人 | 24.4% |
| 介护 | 635人 | 21.1% | 67,871人 | 17.8% |
| 餐饮业 | 203人 | 6.7% | 43,869人 | 11.5% |
| 建筑 | 199人 | 6.6% | 49,323人 | 12.9% |
| 渔业 | 146人 | 4.8% | 4,590人 | 1.2% |
| 工业产品制造业 | 140人 | 4.6% | 56,736人 | 14.8% |
| 其他(楼宇清洁・汽车维修等) | 51人 | 1.7% | — | — |
| 合计 | 3,012人 | — | 382,341人 | — |
全国范围内,建筑领域是继食品与饮料加工、介护、工业产品制造业之后第四大领域(49,323人・12.9%)。在宫崎县,由于第一产业、食品制造和介护领域的接收先行,建筑领域仅位居第五,县内构成比6.6%约为全国构成比的一半。九州7县的建筑领域(1号)人数分别为:福冈县1,923人、熊本县563人、鹿儿岛县344人、大分县277人、佐贺县229人、宫崎县199人、长崎县159人,宫崎在九州地区位居第六。此外,关于农业、食品与饮料加工和介护各领域,请参阅宫崎特定技能农业最多、宫崎特定技能食品与饮料加工第二、宫崎特定技能介护第三等文章。
| 市町村 | 建设领域(1号) | 县内构成比 |
|---|---|---|
| 宫崎市 | 81人 | 40.7% |
| 都城市 | 52人 | 26.1% |
| 延冈市 | 33人 | 16.6% |
| 国富町 | 12人 | 6.0% |
| 日向市 | 6人 | 3.0% |
| 门川町 | 4人 | 2.0% |
| 其他(小林市、三股町、高原町、高千穗町各2人,串间市、西都市、高锅町各1人) | 11人 | 5.5% |
| 宫崎县合计 | 199人 | — |
与农业领域(分散在川南町、都城市等县中至县南的农业地带)和食品与饮料加工领域(超过四成集中在都城市)不同,建设领域集中在县内的三个都市圈(宫崎市、都城市、延冈市)。统计数据是根据本人的居住地而非事业所所在地进行汇总的,因此实际的就业现场可能遍布县内各地。
根据第6表(建设领域・国籍别),宫崎县建设领域的199人中,国籍分布为:越南152人(76.4%)、印度尼西亚20人(10.1%)、菲律宾10人(5.0%)、中国9人(4.5%)、缅甸4人、柬埔寨2人、不丹2人。全国建设领域中,越南籍也是最多的,为30,159人(61.1%),但在宫崎县,这一比例更高,其次是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顺序与全国相同。
在全国7,955名特定技能2号中,建设领域有1,799人,是继食品与饮料加工(2,251人)之后排名第二的领域(第5表・2号)。建设领域自制度启动之初就已成为2号的对象,向2号的过渡进展较早。宫崎县的30名2号中,建设领域仅有1人(都城市),但由于1号的在留期间上限为累计5年,预计县内未来将有更多人寻求向2号过渡。1号和2号的区别已在特定技能1号和2号的区别中进行了整理。
建设领域的业务类别于2022年(令和4年)8月30日从原有的19个类别整合为3个类别。各类别所从事的业务,在领域别运用方针(附表5)中规定如下:
| 业务类别 | 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从事的业务 | 2号特定技能外国人从事的业务 |
|---|---|---|
| 土木 | 在指导者的指示・监督下,从事土木设施的新建・改建・维护・修缮等作业 | 指导多名建设技能人员从事相同作业等,并进行工程管理 |
| 建筑 | 在指导者的指示・监督下,从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移建・修缮・改造等作业 | 同上 |
| 生命线・设备 | 在指导者的指示・监督下,从事电气通信・燃气・自来水・电力及其他生命线・设备的维护・安装・变更・修理等作业 | 同上 |
通过类别整合,例如,以“建筑”类别接收的人员,可以从事属于建筑类别的多种作业,如模板、泥瓦、钢筋、内装修整、建筑木工等。此外,在任何类别中,从事日本人通常从事的相关业务(作业准备、搬运、清理等,无需通过考试等确认专业性的业务)作为附带业务是被允许的。但是,对于需要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进行特别教育或技能培训的业务,接收企业必须确保其完成相应的教育・培训。

建筑领域的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根据国土交通省告示(平成31年国土交通省告示第357号)规定了其他领域所没有的要求。我们将根据领域别运用方针(附表5)和运用要领别册进行整理。
| 要求 | 内容 |
|---|---|
| ① 建筑业许可 | 已获得建筑业法第3条的许可。在接收计划申请日前5年内(以及申请日以后)未曾受到基于建筑业法的行政处罚。 |
| ② 确保国内人才的措施 | 在Hello Work以适当条件招聘,对现有日本技能人员根据经验给予相应待遇等。若无法确认相关措施,则计划不予认定。 |
| ③ 同等或以上报酬・涨薪 | 与具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支付同等或以上报酬的稳定支付,并根据技能熟练度涨薪的合同。月薪制为必须(即使其他员工为日薪制,特定技能外国人也必须为月薪制)。 |
| ④ 母语事前说明 | 在签订雇佣合同之前,以本人能充分理解的语言书面形式交付并说明报酬、业务内容等重要事项。 |
| ⑤ 建设职业能力提升系统(CCUS)注册 | 企业(事業者注册)和接收的外国人(技能者注册)均需注册。从海外新入境者原则上需在入境后1个月内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技能者ID。 |
| ⑥ 加入JAC | 通过正会员的建筑业团体间接加入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事业实施法人(一般社团法人建设技能人才机构=JAC),或作为赞助会员直接加入。 |
| ⑦ 常勤员工人数上限 | 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人数不得超过常勤员工(不包括技能实习生・育成就劳外国人・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总数。 |
| ⑧ 接收计划的认定 | 关于明确记载了预计报酬额、安全和技能习得计划的“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需获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认定。 |
| ⑨ 接收后讲习 | 接收后,需让其参加国土交通大臣指定的讲习(由适正就劳监理机构FITS实施・接收后约3〜6个月期间)。 |
| ⑩ 配合履行确认・调查 | 配合国土交通省或适正就劳监理机构对计划的履行确认(巡回访问等)以及调查・指导。 |
| ⑪ 实际工作经验证明 | 应本人要求,交付证明实际工作经验的书面文件。 |
此外,如果特定技能外国人隶属于分包企业并在现场工作,总承包企业有义务确认其在留资格和工作情况,实际操作中需向总承包企业提交“一号特定技能外国人建设现场入场申报书”。开始接收时原则上需在1个月内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接收报告,离职或转为2号时也需提交报告。
在建筑领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报酬。运用要领别册要求实行月薪制(基本工资・每月固定津贴・加班费的总和按月计算),以确保报酬不会因季节或订单情况而波动,并且不认可因天气原因导致现场停工而将其视为缺勤。此外,技能实习2号结业者通常被视为具有约3年经验,3号结业者被视为具有约5年经验,需要与具有相同经验年限的日本技能人员进行比较来设定预计报酬额。在国土交通省的审查中,将与同一事业所的日本人工资、地区和全国同一职位的工资水平、已在职的特定技能外国人・技能实习生的工资进行比较,如果被判断为偏低,可能会被指导提高。如果没有同等的日本技能人员,则需以就业规则・工资规定或周边地区的工资统计(工资结构基本统计调查的都道府县别“建筑业”)为依据进行说明。
建设特定技能接收计划,每次签订新的特定技能雇佣合同都需要认定。无论是雇佣考试合格者,还是从技能实习直接转为特定技能,或者雇佣从其他公司跳槽过来的特定技能外国人,以及重新雇佣曾离职的人员,都属于此范畴。申请通过国土交通省的“外国人就劳管理系统”在线进行,审查工作由地方整备局等负责。
| 手续 | 时期・所需时间目安(国土交通省公布) |
|---|---|
| 接收计划的申请开始 | 从技能实习继续转型的,从技能实习计划结束日期的6个月前开始。其他情况从预计雇佣开始日期的约6个月前开始。 |
| 接收计划的认定 | 从申请到认定约需1个半月〜2个月(不包括补正期间)。根据地区不同,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
| 向入管提交在留申请 | 在接收计划申请后、认定前,也可以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变更许可申请(并行申请)。但是,由于认定证的复印件是附件,因此在认定结果出来之前,入管不会批准。 |
| 向入管提交申请的时期 | 希望开始工作的日期2〜3个月前为目安。 |
| JAC加入・CCUS注册 | 各项手续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请在接收计划申请前有计划地办理。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就劳管理系统上“撤回・重新编辑”申请,审查将从重新申请的日期开始,而不是最初的申请日期。由于文件不齐全而被退回会延迟认定,因此从一开始就准备好工资台账・雇佣合同书・重要事项事前说明书・证明同等日本技能人员实际工作经验年限的文件(不能替代建筑业许可申请用的实际工作经验证明书),是最终最快的途径。

建筑领域2024年度起5年内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预计人数为76,000人,此人数将作为截至2028年度末5年内的接收上限。
分领域运用方针 附表5(2026年1月23日内阁会议决定)第一 2(4)イ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速报值(截至2026年6月末)显示,建筑领域的在留者人数为52,132人,充足率为68.6%,近一年增加8,533人。剩余名额约为23,900人,如果按目前的速度持续下去,预计到2029年3月(令和10年度末)将接近上限。分领域运用方针规定,在“预计将超过接收预期人数”的情况下,国土交通大臣可要求法务大臣暂停签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餐饮业领域已于2026年4月13日起实际暂停签发。目前尚未公布建筑领域是否会采取类似措施。19个领域整体情况已在特定技能接收预期人数|餐饮业98%・19个领域的剩余名额中整理。
同样的分领域运用方针也针对2027年度开始的育成就劳制度,将建筑领域作为对象,将2027年度起两年的接收预期人数定为123,500人(建筑领域整体与特定技能1号76,000人合计为199,500人)。育成就劳的业务分类与特定技能相同,分为3类,本人意愿转职的限制期间为2年。运用方针给出的理由是:掌握所需技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工程施工期有时会超过一年;与城市地区相比,地方地区的离职率较高,需要促进稳定就业;外国人劳动事故发生率高于其他行业,需要投入时间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育成就劳实施者也需满足与特定技能相同的要求,如建筑业许可、CCUS注册、常勤职员人数上限等,并且入境后培训必须包含劳动安全卫生相关培训。育成就劳制度的整体情况请参阅育成就劳制度2027,宫崎的接收名额请参阅育成就劳的接收名额|宫崎作为“指定区域”最多可达3倍。
关于表彰建设领域外国人才相关举措的国土交通大臣表彰“外国人才共筑建设未来奖”,请参阅“外国人才共筑建设未来奖|2026年度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Q1. 没有建筑业许可的公司也能雇佣特定技能外国人吗?
A. 在建筑领域,建筑业法第3条的许可为接收条件,因此没有许可的公司无法获得接收计划认定。首先需要考虑取得建筑业许可。
Q2. 我的公司是日薪制,特定技能外国人也必须实行月薪制吗?
A. 是的。运用要领别册要求,即使其他职员不是月薪制,也需向特定技能外国人支付月薪制报酬。报酬支付方式也以银行账户转账(或数字支付)为前提。
Q3. 接收技能实习生的公司,在实习结束后继续雇佣为特定技能外国人时,也需要接收计划吗?
A. 需要。即使在技能实习单位继续雇佣,也需重新签订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因此需要国土交通大臣的认定。可在技能实习计划结束日期前6个月起申请。
Q4. 接收的外国人在“建筑”类别中,可以让他们进行现场清理和材料搬运吗?
A. 允许附带性地从事日本人通常从事的相关业务(作业准备、搬运、清理等)。但是,不允许专门从事相关业务。
Q5. 在接收计划认定下来之前可以向入管申请吗?
A. 在向国土交通省提交接收计划申请后,即使在认定前,也可以向入管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变更许可申请。但是,由于认定证复印件是附件,因此在认定下来之前,入管不会批准或签发。
宫崎县的3,012名特定技能1号外国人中,建筑领域有199人(6.6%),位居第五,其中超过八成集中在宫崎市、都城市、延冈市这三个城市,国籍方面越南人占四分之三。与全国的构成比(12.9%)相比,宫崎的建筑领域规模尚小,考虑到人手短缺的严重性,该领域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业务类别分为土木、建筑、生命线设备三类,外国人本人需通过相应类别的1号评估考试或技能鉴定3级以及日语考试(完成建筑相关技能实习2号者可免除),企业则需满足19个领域中最多的附加条件,包括建筑业许可、CCUS注册、JAC所属、月薪制、接收计划认定(1个半月至2个月)以及接收后培训等。全国名额的充足率已达68.6%,从2027年4月起,育成就劳制度也将开始接收建筑领域的外国人。
本事务所立足宫崎市,为宫崎县内的建筑公司和设备工程公司提供特定技能接收(条件确认、接收计划认定申请文件准备、在留申请、支援计划)以及为在建筑领域工作的外国人本人提供在留手续协助。
本事务所根据最新的制度动向,承接来自外国人本人和接收企业的双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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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发现并非本人(包括家属)的申请,我们将拒绝进行检查。
本文根据2026年9月公开的信息撰写。在留人数为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速报值(截至2025年12月末,充足率截至2026年6月末)。建筑领域的条件、考试名称、日语能力水平、接收计划的审查期间可能会因告示、运用要领附册的修订或国土交通省的运用而发生变更。实际接收或申请时,请务必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国土交通省的官方信息或本事务所确认。
本文作者:申请取次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みやざき国際法務事務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