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于2026年10月16日公布了《关于日本非法滞留者人数(截至令和8年7月1日)》。截至2026年7月1日,非法滞留者人数为65,229人,较2026年1月1日的68,488人减少了3,259人(4.8%)。
公布资料的表格显示,从平成9年到令和7年,数据均为截至1月1日的人数,而令和8年则显示了1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点的人数。本文将整理从公布资料表格中读取到的国籍和在留资格变化,并解释外国人本人如何避免超过在留期限的机制,以及企业人事担当者在确认在留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2026年6月14日开始发放的新版在留卡)。
根据公布资料的第1表和第3表,近期推移如下:
| 时间点 | 非法滞留者人数 |
|---|---|
| 2023年1月1日 | 70,491人 |
| 2024年1月1日 | 79,113人 |
| 2025年1月1日 | 74,863人 |
| 2026年1月1日 | 68,488人 |
| 2026年7月1日 | 65,229人 |
从2024年1月1日的79,113人来看,两年半内减少了约13,900人(本事务所计算)。
将半年内的变化细分,2026年1月1日的68,488人中,9,279人不再处于非法滞留状态(被遣返者、因出境命令出境者、获得在留特别许可者等),59,209人继续非法滞留,再加上新增的6,020人,总计65,229人。
2026年8月31日公布的“非法滞留者清零计划”的整体解读,请参阅本事务所文章“非法滞留者清零计划解读公布|加强打击与企业应对”。
| 排名 | 国籍・地区 | 2026年7月1日 | 较2026年1月1日增减 |
|---|---|---|---|
| 1 | 泰国 | 10,260人 | 减少647人 |
| 2 | 越南 | 10,135人 | 减少1,466人 |
| 3 | 韩国 | 9,759人 | 减少261人 |
| 4 | 中国 | 5,312人 | 减少515人 |
| 5 | 菲律宾 | 4,173人 | 减少220人 |
| 6 | 印度尼西亚 | 4,077人 | 减少171人 |
| 7 | 台湾 | 2,424人 | 减少177人 |
| 8 | 斯里兰卡 | 2,378人 | 增加287人 |
| 9 | 土耳其 | 1,212人 | 减少16人 |
| 10 | 柬埔寨 | 938人 | 减少106人 |
前三名国家・地区(泰国、越南、韩国)分别约占总数的15%。越南在半年内减少了1,466人,降幅最大,排名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从非法滞留时的在留资格来看,泰国(9,269人)和韩国(9,301人)绝大多数为短期滞在。而越南则以技能实习(5,193人)最多,不同国籍的背景差异显著(第2表)。
| 在留资格(非法滞留时的在留资格) | 2026年7月1日 | 构成比 | 较2026年1月1日增减 |
|---|---|---|---|
| 短期滞在 | 39,180人 | 60.1% | 减少2,427人(减少5.8%) |
| 技能实习 | 7,928人 | 12.2% | 减少1,395人(减少15.0%) |
| 特定活动 | 7,661人 | 11.7% | 增加355人(增加4.9%) |
| 留学 | 2,435人 | 3.7% | 增加262人(增加12.1%) |
| 日本人配偶者等 | 1,695人 | 2.6% | 减少29人(减少1.7%) |
| 其他 | 6,330人 | 9.7% | 减少25人(减少0.4%) |
短期滞在占约6成的结构没有改变。技能实习人数从2024年1月1日的11,210人减少到2026年7月1日的7,928人。
此外,请注意,此表中的“在留资格”是成为非法滞留者时所持有的在留资格。这并非目前持有该在留资格工作的人数。
自2026年1月1日以后新发现,截至7月1日仍非法滞留的“新增非法滞留者”为6,020人,占非法滞留者总数的9.2%。
| 在留资格(成为非法滞留者时) | 新增非法滞留者 | 占该在留资格非法滞留者的比例 |
|---|---|---|
| 短期滞在 | 1,862人 | 4.8% |
| 特定活动 | 1,707人 | 22.3% |
| 技能实习 | 746人 | 9.4% |
| 留学 | 646人 | 26.5% |
| 出境期限 | 254人 | 17.7% |
| 其他 | 805人 | 12.2% |
按国籍/地区分类的新增非法滞留者中,越南(1,402人)最多,其次是泰国(1,049人)、印度尼西亚(611人)、斯里兰卡(600人)、中国(343人)(第4表)。
此表中的“其他”(6,587人中的805人)包含日本人配偶者等,不包含出境期限,因此与§4表中“其他”的范围不同。
表中的“出境期限”是指为被取消在留资格的人员指定的出境期限(《入管法》第22条之4第7款,不超过30日)。超过此期限仍滞留的人员也被计为非法滞留者(截至2026年7月1日为1,438人)。

未办理在留期间更新或变更,而超过在留期间仍留在日本,不仅是强制遣返的对象(《入管法》第24条第4项ロ),同时也是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的对象(同法第70条第1款第5项)。请首先明确,这并非“一时疏忽”可以了事。
如果在在留期间届满日之前提交了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或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即使在届满日之前未出结果,也可以继续以原有在留资格留在日本,直到结果公布之日,或届满日起2个月届满之日,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入管法》第20条第6款、第21条第4款,即所谓的特例期间)。在留期间为30日以下的人员不适用。
重要的是,必须在届满日之前提交申请。如果超过届满日,则没有特例期间。关于何时可以申请更新,请参阅本事务所的文章“【2026年】何时申请在留期间更新?以提前45天为目安”。
在留资格被取消时,除通过虚假手段获得入境许可等情况外,将指定不超过30日的出境期限(《入管法》第22条之4第7款)。超过此期限仍滞留,将构成非法滞留(同法第24条第2项之4)。
如果已超过居留期限并希望回国,则有出境命令制度。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指南,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人员为对象(《入管法》第24条之3)。
出境命令规定了不超过15日的出境期限(《入管法》第55条之85)。收到出境命令并出境的人员不得入境日本的期限,如果是主动自首,原则上为1年。如果在违反调查开始后表明出境意愿,试图以短期滞在入境时,原则上为5年;除此之外,原则上为1年。如果是强制遣返,原则上5年(根据情况可能为10年)不得入境。
超过居留期限时可采取的选择,因情况而异。由于无法一概而论,包括特别居留许可在内,请勿拖延,尽早咨询专家或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机构。
让外国人从事非法就业活动的企业主,将受到协助非法就业罪(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处罚。目前的法定刑罚是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并科),但从2027年4月1日起,将提高到5年以下拘禁刑或5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并科)(令和6年法律第60号)。此外,不能以不知道该外国人是非法居留者等为由免除处罚(过失情况除外,同条第2项)。
确认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关于在招聘跳槽者时确认其可从事活动的方法,本事务所的文章“什么是就劳资格证明书|跳槽者招聘与2027年罚则强化”中有所阐述。

本次公布的资料不包含各都道府县的非法居留者人数。另一方面,截至2026年6月底,宫崎县的在日外国人为13,834人,其中技能实习和特定技能约占6成,是技能实习和特定技能从业人员比例高于全国(约2成)的县(本事务所文章“宫崎在日外国人13,834人|增长率全国第二”)。
全国范围内,半年内新增746名由技能实习转为非法居留的人员。对于接收技能实习生和特定技能外国人的县内企业,将以下两点纳入日常管理至关重要:
从2027年4月1日起,育成就劳制度将开始实施,协助非法就业罪的法定刑罚也将提高。正因为是制度转换期,所以公司内部确定在留卡确认流程会更安心。
公布资料的表格显示,从平成9年到令和7年,数据均为1月1日当前的人数;令和8年则显示了1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点的人数。7月1日当前的人数已于2026年10月16日作为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新闻稿公布。
如果在有效期前申请了更新(或变更),则可以在结果出来时或有效期结束后2个月的较早时间点之前,以原有的在留资格继续居留(特例期间)。如果在有效期过后才申请,则不适用(在留期间在30天以下的人不适用特例期间)。
2026年10月16日的公布资料不包含各都道府县的人数。其中显示了按国籍/地区和在留资格分类的人数。
如果您希望回国并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自行出庭办理出境命令手续。自行出庭并按出境命令出境的情况下,原则上入境拒绝期为1年,比强制遣返(原则上5年)要短。包括希望留在日本的情况在内,可选择的方案因情况而异,请尽早咨询。
仅凭卡面确认有时无法识别伪造或变造。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建议使用居留证件读取App确认IC芯片信息,并同时利用失效信息查询。由于新版在留卡卡面上不记载在留期间,因此通过App进行确认尤为重要。
截至2026年7月1日,非法滞留者人数为65,229人,半年内减少了4.8%。泰国位居第一,技能实习人数减少了15.0%,而特定活动和留学人数有所增加。对于外国人本人来说,在居留期限届满前申请更新或变更在留资格(特例期间)是最大的预防措施。对于企业来说,应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流程,即以新版在留卡券面上未记载在留期间为前提,通过居留证件读取App和失效信息查询来确认。
💴 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变更的协助费用已刊登在“费用表”中。首次咨询60分钟内免费。
本事务所作为宫崎县宫崎市的行政书士法人,协助管理外国籍员工的在留期限并办理在留手续。
在留资格的认定、变更、更新等可在线申请的手续,我们接受全国范围内的委托。面谈以在线方式(Google Meet・LINE)进行,文件往来通过邮寄或电子数据进行,无需亲临本所。永住许可申请・归化许可申请属于窗口办理的手续,因此仅限于居住在宫崎县内的人士。在留卡根据手续内容和紧急程度,可能需要您前往管辖您居住地的入管窗口领取。在留期限的最后一天无法在线申请,请尽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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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自行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的各位。在提交之前,我们为您确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告知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可通过在线方式(Google Meet・约20分钟),也可通过LINE受理。
・对象:在留资格的认定・变更・更新申请(永住申请仅限居住在宫崎县内的人士)。归化不在对象范围内。
・在线方式(Google Meet)每件申请限1次。通过LINE回复的,同一件申请在提交之前均可受理。
・LINE回复的参考时间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以内(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繁忙时回复可能会延迟)。
・请通过LINE或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的复印件。在留卡只需发送正面,请勿发送有个人编号(My Number)的一面。
・我们告知的内容是本事务所的意见,并不保证获得许可,结果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判断为准。
・我们告知的内容仅限于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所不代为制作或改写申请书,也不代拟文案,亦不告知获得许可的可能性(能否通过)(如委托本所办理,我们将为您介绍自行准备方案・精简版方案・标准版方案)。
・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发现并非本人(包括家属)的申请,我们将拒绝进行检查。
本文根据2026年10月公开的信息撰写。制度详情和实施时间今后可能会有变更。实际申请时,请查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信息或咨询本事务所。
本文作者:申请取次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みやざき国際法務事務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