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代技能实习制度的新在留资格“育成就劳”预计将于2027年(令和9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该制度将从以“通过技能转移贡献国际社会”为宗旨的技能实习制度,大幅转变为以“人才的确保与培养”为明确目的的制度。对于外国人本人而言,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本人意愿的转岗是一个重大变化;对于接收企业而言,监理团体将重组为监理支援机构,并且需要重新审视接收体制,这也是一个重大变化。本文将由行政书士清晰地梳理育成就劳制度的整体概况、与技能实习的区别、对象领域、日语能力、在留期间等要求、向特定技能1号的过渡,以及在制度实施前应做的准备。
育成就劳制度是根据2024年(令和6年)6月21日公布的《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及技能实习法部分修订法》设立的,预计将于2027年(令和9年)4月1日开始实施。技能实习制度将随着该法的实施而发展性地废止,并过渡到育成就劳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在劳动力短缺的领域“培养”并“确保”外国人才。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指出技能实习制度所宣称的“通过技能转移贡献国际社会”的目的与实际接收劳动力之间的差距。育成就劳制度的本质意义在于,它将这一目的明确重新定义为“人才确保与人才培养”。
📌 要点:育成就劳是“入门级在留资格”,其后连接着特定技能1号和2号,为长期就业和定居提供了途径。它并非三年即止,而是被设计为职业生涯的起点。
技能实习制度此前存在以下问题:
育成就劳制度旨在应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系列修订,包括: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本人意愿的转岗;将监理团体重组为实行许可制的监理支援机构,以强化其中立性和功能;将日语能力的阶段性习得纳入制度。其目的是在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同时,顺利衔接到特定技能。
技能实习与育成就劳的主要区别整理如下:
| 项目 | 技能实习(现行) | 育成就劳(预计2027年4月起) |
|---|---|---|
| 制度目的 | 通过技能转移贡献国际社会 | 人才的确保与培养 |
| 在留期间 | 最长5年(1号〜3号) | 原则3年 |
| 转岗(更换工作场所) | 原则上不可 | 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本人意愿的转岗(因不可避免原因的转岗仍可继续) |
| 监理・支援主体 | 监理团体 | 监理支援机构(实行许可制,强化功能) |
| 实施机构 | 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OTIT) | 外国人育成就劳机构(由技能实习机构改组) |
| 日语要求 | 制度上的强制要求有限 | 就业开始时・过渡到特定技能时有阶段性要求 |
| 后续发展路径 | 与特定技能的衔接不明确 | 以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2号为前提设计 |
最受关注的是转岗。在技能实习制度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工作场所,但在育成就劳制度中,则作了如下规定:

育成就劳要求如下阶段性的日语能力:
| 阶段 | 要求的日语能力标准 |
|---|---|
| 开始工作前 | 通过日语能力A1或以上水平(日语能力考试N5等)的考试,或在经认定的日语教育机构的“就业”课程中,完成100小时以上A1水平的培训 |
| 过渡到特定技能1号时 | 通过日语能力A2或以上水平(N4等)的考试 + 通过技能鉴定3级等同水平的技能考试 |
该制度设计为从开始工作的阶段起就要求具备一定的日语能力,并通过培养期进一步提高。
💡 转职并非“无条件随时”进行。它是在满足一定工作期间、技能和日语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后,才可以在同一领域内进行流动的框架。
📋 对通过育成就劳来日(或从技能实习过渡)的外国人本人而言,要点如下:
🏢 对接收企业(包括监理团体・注册支援机构)而言,需要重新审视体制方面。
📅 企业在实施前应确认的事项清单

育成就劳制度施行(预计2027年4月1日)后,技能实习制度将以发展的方式取消。对于施行时仍在技能实习中的人员,正在制定过渡措施。
原则上为3年。之后,若满足条件可转为特定技能1号(累计5年),若进一步转为特定技能2号,则在留期间的更新将不再有上限。
“本人意愿的转岗”是被允许的,但并非无条件。基本要求是在同一机构工作超过转岗限制期(根据领域设定为1年以上2年以下),并掌握技能鉴定基础级和日语A1水平(N5等),之后在同一业务类别内转移。
就业开始前需达到N5水平(或参加相应培训),转为特定技能1号时需达到N4水平,这是大致标准。该制度设计为分阶段提高要求。
育成就劳涵盖17个领域,据称是从特定技能的19个领域中剔除了“航空”和“汽车运输业”后的构成。特定技能方面将新增“布草洗涤服务”、“物流仓储”和“资源循环”3个领域。
建议企业尽早(在制度施行前)开始确认接收领域、监理团体准备向监理支援机构过渡、确认技能实习生的过渡措施、完善日语及培养体系,并重新审视以转岗为前提的留用政策。
育成就劳制度是一项新制度,它将技能实习的目标替换为“人才的确保与培养”,并融入了本人意愿的转岗和分阶段的日语学习。为迎接2027年4月的施行,各领域的运用方针以及省令・要领的完善工作正在推进。对于外国人本人而言,转岗和职业选择将更加广泛;而对于接收企业而言,则面临着转变为“受青睐的职场”和完善体系的考验。制度的细节今后将进一步具体化,因此,在确认一手信息的同时尽早开始准备至关重要。
本事务所根据最新的制度动向,接受来自外国人本人和接收企业的双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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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截至2026年7月的公开信息撰写。制度详情和施行时期今后可能会有所变更。实际申请时,请查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信息或咨询本事务所。
本文作者: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宫崎国际法务事务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