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留资格特定技能1号中,作为出租车司机和巴士司机工作的外国人,原则上要求具备“日语教育参考框架”B1以上的日语能力。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存在A2.2相当(日本语能力测试N4等)即可被认可的机制。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以下简称入管厅)于2026年10月9日对汽车运输业领域的运用要领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更新了该领域的页面(显示“截至2026年10月9日”)。本事务所于2026年10月3日确认时,该页面上关于出租车和巴士的日语能力要求为“日本语能力测试(N3以上)”,但现在则并列显示了B1相当的要求以及在A2.2相当情况下被认可的条件。
本文将根据运用要领和分领域运用方针,为考虑接收外国人的运输企业和外国人本人整理在何种条件下A2.2相当即可被认可、所需文件以及从入境到上岗的流程。
汽车运输业领域的特定技能1号分为卡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和巴士司机三个业务类别。日语水平要求如下:
| 业务类别 | 原则 | 满足条件即可被认可的水平 |
|---|---|---|
| 卡车司机 | A2.2相当以上(国际交流基金日语基础测试A2.2相当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4以上) | ― |
| 出租车司机 | B1相当以上(仅限于日本语能力测试N3以上・CEFR的B1相当以上被判定为合格的情况) | A2.2相当(日语基础测试A2.2相当,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4)+日语学习计划+日语支持者陪同 |
| 巴士司机 | B1相当以上(同上) | A2.2相当+日语学习计划+日语支持者陪同(离岛・半岛地区的巴士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单独驾驶)。包租巴士不适用 |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B1确认开始时期的整体情况请参阅“特定技能的日语B1|2027年4月的认定申请开始需要”。

运用要领要求,出租车・巴士司机在A2.2相当条件下被认可,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巴士(包租巴士除外)存在例外情况。根据运用要领,仅限于离岛・半岛地区,若满足以下条件,A2.2相当的外国驾驶员可不带日语支持人员单独驾驶。
此处所指的离岛・半岛,是指离岛振兴法、奄美群岛振兴开发特别措施法、小笠原群岛振兴开发特别措施法、冲绳振兴特别措施法中规定的离岛,以及半岛振兴法中的半岛振兴对策实施区域。运用要领要求,即使是列入指定名单的市町村,也并非全域都适用,因此需向相关地方政府确认。
运用要领列出的需确认的文件如下:
| 类别 | 文件 |
|---|---|
| 技能水平 | 汽车运输业领域特定技能1号评估考试(出租车或巴士)合格证明书复印件/第二种驾驶执照复印件/新任驾驶员研修结业证明(由全国出租车联合会或日本巴士协会制作) |
| 日语(B1相当以上) | 日本语能力测试(N3以上)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
| 日语(A2.2相当) | 日语基础测试判定结果通知书(A2.2相当)复印件,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4)合格证明书复印件(良好完成技能实习2号者无需提交) |
| A2.2相当情况下的特定条件 | 经分科会认证的日语学习计划(领域参考样式第15-16号)/合作同意书(领域参考样式第15-17号)※若有日语支持人员同乘,则无需合作同意书 |
从特定活动(后述的“特定汽车运输业准备”)变更为特定技能1号时,据说有时无需提交。请查阅最新的提交文件一览表。
驾驶出租车・巴士需要日本的第二种驾驶执照,并完成新任驾驶员研修。因此,满足除取得驾照和参加研修以外的其他条件的人,可在接收机构的雇佣合同下,以在留资格“特定活动”(特定汽车运输业准备)入境・在留。
| 项目 | 内容 |
|---|---|
| 可进行的活动 | 前往汽车驾校或通过外国驾照换证手续取得驾照/参加新任驾驶员研修(出租车・巴士)/车辆清洁等相关业务 |
| 在留期间上限 | 出租车・巴士为1年,卡车为6个月 |
| 特定技能1号的累计5年 | 此特定活动的期间不计入累计期间 |
| 后续手续 | 取得驾照并完成新任驾驶员研修(达到效果评估标准)后,即使在留期间未满,也应尽快申请变更为特定技能1号 |
根据运用要领,第二种驾驶执照的报考资格原则上为21岁以上,且持有普通驾照等,持有期间累计3年以上(包括海外驾驶经历)的人。完成特殊培训后,19岁以上、累计1年以上即可报考。外国驾照换证手续和所需文件因国家而异,请向各都道府县警察的驾驶执照中心确认。
特定技能1号累计期间的计算方法已在“特定技能1号的累计5年|不计入的期间和延长至6年”中讨论。
领域别运用方针和入管厅的领域页面规定,汽车运输业领域的接收机构除了需满足所有领域共通的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分领域运用方针,汽车运输业领域的接收预估人数(接收上限)为22,100人(令和6年度至令和10年度的5年间)。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统计(截至令和8年6月末),宫崎县的3,346名特定技能1号外国人中,汽车运输业领域为0人。全国也只有558人,与介护领域(79,884人)和食品与饮料加工领域(100,769人)等相比,仍是一个较少的领域。
如果县内出租车或公交车运营商考虑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作为驾驶员,准备工作按以下顺序进行:
关于县内特定技能的整体情况,请参阅“宫崎的特定技能1号为3,346人|截至2026年6月末的领域分类”。
Q1. 仅凭日本语能力测试N4就能成为出租车驾驶员吗?
运用要领规定,在满足非包租巴士、制定经分科会审查的日语学习计划、有日语支持人员陪同的所有条件时,才允许A2.2相当水平(N4等)。并非仅凭N4就能无条件获得许可。
Q2. 任何人都可担任日语支持人员吗?
运用要领设想的是在本公司雇用6个月以上的人员(如退休后从事事务工作的驾驶员、高速巴士的替班驾驶员等)。雇用不满6个月的人员,如果接受了安全・接待相关培训并达到行业团体规定的效果评估标准,也可陪同。
Q3. 包租巴士驾驶员也能以A2.2相当水平接收吗?
运用要领中,允许A2.2相当水平的条件之一是“非包租巴士”。包租巴士驾驶员需要B1相当以上水平。
Q4. 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人员如何处理?
无论职种・作业种类,良好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人员,暂时被视为具备A2.2相当的日语能力,无需另外参加考试。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满足与A2.2相当水平相同的条件(非包租巴士、日语学习计划、日语支持人员陪同或离岛・半岛巴士的例外)。
特定技能1号的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原则上要求日语B1相当以上水平。2026年10月9日修订的运用要领指出,在满足非包租巴士、日语学习计划、日语支持人员陪同这三个条件时,A2.2相当水平也可被允许;对于离岛・半岛地区的巴士,在满足驾驶区间全部在区域内、获得各地方政府的合作同意书等条件下,也允许单独驾驶,并附有必要文件。B1相当水平的确认将从2027年4月1日以后提交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开始,变更・更新的处理方式仍在讨论中。考虑接收的运营商应尽早规划认证的取得、学习计划和支持人员体系、驾照和培训期间。
💴 特定技能的在留资格认定、变更、更新的支援费用请参阅“费用”页面。首次咨询60分钟内免费。
本事务所作为宫崎县宫崎市的行政书士法人,协助整理特定技能的接收体制和办理在留手续。
在留资格的认定、变更、更新等可在线申请的手续,我们接受全国范围内的委托。面谈以在线方式(Google Meet・LINE)进行,文件往来通过邮寄或电子数据进行,无需亲临本所。永住许可申请・归化许可申请属于窗口办理的手续,因此仅限于居住在宫崎县内的人士。在留卡根据手续内容和紧急程度,可能需要您前往管辖您居住地的入管窗口领取。在留期限的最后一天无法在线申请,请尽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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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发现并非本人(包括家属)的申请,我们将拒绝进行检查。
本文撰写基于2026年10月公开的信息。制度详情和实施时间今后可能发生变更。实际申请时,请查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信息或咨询本事务所。
本文作者:申请取次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みやざき国際法務事務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