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留资格“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期间上限原则上为累计5年以内。自该制度实施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收到了越来越多的咨询,例如“还能工作几年?”“产假和病假期间是否也计入5年?”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已将关于累计在留期间的计算期间和不计算期间,以及特定技能2号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80%以上但未通过者可延长至6年的处理方式,汇总并公布在一个页面上。本文将针对外国人本人和接收企业的负责人,对该内容进行整理。重点是,不计算期间和6年延长都不是“自动”的,需要限期内申请。
累计在留期间是指作为“特定技能1号”在日本在留的总期间。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通知,以下期间也计入累计在留期间。
| 类别 | 期间示例 | 是否计入5年 |
|---|---|---|
| 1号在留期间 | 工作期间 | 计入 |
| 1号在留期间 | 求职期间等,未工作期间 | 计入 |
| 出境期间 | 因再入境许可・视同再入境许可的临时回国等 | 计入 |
| 转为1号的准备期间 | 希望转为1号时的在留资格“特定活动”期间 | 计入 |
| 经申请可排除的期间 | 因不可抗力未能再入境的期间 | 不计入(需申请) |
| 经申请可排除的期间 | 产前产后休假・育儿休假期间 | 不计入(需申请) |
| 经申请可排除的期间 | 因病・伤休假期间 | 不计入(需申请) |
💡 要点:临时回国期间,以及转为1号前的“特定活动”期间,均计入5年。请注意,并非“只计算在日本工作期间”。

以下3种期间,“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资格本身仍在持续。但是,它们不计入5年的累计在留期间。如需享受此待遇,需在5年届满前3个月至届满期间内,附上证明资料,提交相应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仅当证明资料能确认该期间,且有充分理由批准在留时,方可获得许可。
此项适用于持再入境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境许可)出境,但因新冠病毒感染症蔓延导致的入境限制等不可抗力未能返回日本的期间。主要提交资料如下:
对象为基于劳动基准法的产前产后休假(产前6周【多胎妊娠为14周】・产后8周)和基于育儿・护理休假法的育儿休假期间。育儿休假原则上到子女满1岁为止,仅在无法进入保育所等机构的情况下可延长至1岁6个月(再次延长至2岁)。如果从产前产后休假开始连续进入育儿休假,则需附上证明两者均已取得的资料进行申请。
因病・伤休假的前提是原则上不超过1年(因工伤导致的病・伤则不超过3年)。此外,需要是连续超过1个月的休假,数天的居家疗养或间歇性就医导致无法工作的日子不属于对象范围。
⚠️ 注意:事后证明休假情况并非易事。建议公司和本人双方从决定休假时起就保管好能证明休假开始和结束日期的文件。

在特定技能2号考试中未合格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属于“有充分理由在留超过5年”的情况,总在留期间将延长至6年。
申请时期与其他处理方式相同,为5年期满前3个月至期满为止。主要提交资料包括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文件、关于超过总在留期间的在留声明书(参考样式第1-31号),以及可确认取得合格标准分数80%以上的考试结果通知书复印件。介护领域还需要厚生劳动省发行的结果确认通知书。
可使用的考试结果通知书种类,各领域均有规定。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页面上列出的主要内容如下:
| 领域 | 需取得80%以上分数的考试・鉴定(主要) | 主要备注 |
|---|---|---|
| 介护 | 介护福祉士国家考试 | 发行方法请在厚生劳动省页面确认 |
| 楼宇清洁 | 2号评估考试,或技能鉴定1级 | 评估考试为2025年7月31日以后发行,技能鉴定1级为2026年3月31日以后发行 |
| 工业制品制造业 | 2号评估考试和商务・职业鉴定3级,或技能鉴定1级(机械保养) | 机械保养以外的技能鉴定1级正在研究中 |
| 建筑 | 2号评估考试 | 2025年12月1日以后应考者为对象。技能鉴定1级正在研究中 |
| 造船・船用工业 | 2号考试 | 2026年4月以后应考者为对象。技能鉴定1级正在研究中 |
| 汽车维修 | 2号评估考试 | 2026年1月以后发行或2026年4月以后应考者为对象。维修士技能鉴定2级不属于对象 |
| 航空 | 2号评估考试(机场地勤) | 飞机维修目前不属于对象 |
| 住宿 | 2号评估考试 | 2026年4月30日以后发行 |
| 农业 | 2号农业技能测量考试 | 2025年6月以前应考者需重新发行 |
| 渔业 | 2号渔业技能测量考试和日本语能力测试(N3以上) | 测量考试为2025年8月7日以后应考者为对象 |
| 食品与饮料加工 | 2号技能测量考试 | 2025年6月30日以后发行 |
| 餐饮业 | 2号技能测量考试和日本语能力测试(N3以上) | 2025年6月30日以后发行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对于“目前不适用”的考试,由于无法证明取得80%以上的成绩,因此现阶段不属于6年期限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将根据考试实施机构的准备情况,随时公布。
💡 要点:此项规定仅适用于为通过2号考试而延长的一年。2号的日语要求,自2027年4月1日之后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起,需达到“B1同等水平以上”,在留资格变更・更新的处理方式正在研讨中(详情请参阅“特定技能的日语B1|2027年4月的认定申请开始需要”)。在延长的期间内,同时准备技能和日语至关重要。
无论是第3章“不计入期间”的规定,还是第4章6年期限的规定,都必须在5年累计在留期间期满前3个月至期满期间内申请。请做好准备,一旦超过期满日,将无法申请此项规定。关于在留期间更新本身的准备方法,可参考“在留期间的更新何时申请?以45天前为准”。
如果您想确认自己的累计在留期间,可以通过调取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进行计算。在请求公开出入境记录时,建议在请求书的空白处注明“为确认累计在留期间”。
但是,出入境记录仅记载出入境历史、在留资格、许可年月日等信息,并未直接写明累计在留期间的计算结果。此外,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窗口和电话不接受包括累计在留期间计算在内的出入境记录相关咨询。计算工作将由您本人、接收企业或受委托的专业人士进行。
| 确认手段 | 可确认内容 | 注意事项 |
|---|---|---|
| 出入境记录的公开请求 | 可确认出入境历史、在留资格、许可年月日 | 空白处需注明“为确认累计在留期间”。不包含计算结果 |
| 在留卡・护照 | 可确认当前的在留期间和出入境记录 | 1号在留期间的总和需自行计算 |
| 入管窗口・电话 | — | 不接受关于累计在留期间计算的咨询 |
已以1号在留数年的人士
曾因产假・育儿假或疾病・受伤长期休假的人士
参加2号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士
关于1号和2号的区别,请参阅“特定技能1号和2号的区别|2026年最新对象领域解读”。
是的,计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在“特定技能1号”在留期间内未就业的时期也包含在累计在留期间内。
原则上,因再入境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境许可)出境的期间包含在累计在留期间内。仅限于因入境拒否措施等不得已的情况未能再入境的期间,经申请可不予计入。
不会自动扣除。需要在5年期满前3个月至期满期间,提交关于休业期间的声明书(参考样式第1-30号)和母子健康手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进行申请,并获得许可。
有可能。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所有转为2号所需的考试等均达到80%以上、本人承诺、接收企业有继续雇佣的意愿和支援体制。此外,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页面上确认该考试的结果通知书是否符合条件(包括签发日期和考试日期等)。
不可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窗口和电话不接受包括累计在留期间计算在内的出入境记录查询。建议通过申请公开出入境记录,然后根据其内容进行计算。
💴 费用估算:特定技能的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等服务费用已刊登在“费用表”中。
本事务所作为宫崎县宫崎市的行政书士法人,协助办理包括特定技能在内的在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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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之前,请先让我们看一下。
致自行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的各位。在提交之前,我们为您确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告知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可通过在线方式(Google Meet・约20分钟),也可通过LINE受理。
・对象:在留资格的认定・变更・更新申请(永住申请仅限居住在宫崎县内的人士)。归化不在对象范围内。
・在线方式(Google Meet)每件申请限1次。通过LINE回复的,同一件申请在提交之前均可受理。
・LINE回复的参考时间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以内(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繁忙时回复可能会延迟)。
・请通过LINE或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的复印件。在留卡只需发送正面,请勿发送有个人编号(My Number)的一面。
・我们告知的内容是本事务所的意见,并不保证获得许可,结果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判断为准。
・我们告知的内容仅限于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所不代为制作或改写申请书,也不代拟文案,亦不告知获得许可的可能性(能否通过)(如委托本所办理,我们将为您介绍自行准备方案・精简版方案・标准版方案)。
・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发现并非本人(包括家属)的申请,我们将拒绝进行检查。
本文根据2026年10月公开的信息撰写。累计在留期间的处理以及6年对象考试・结果通知书的条件可能会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页面上随时更新。实际申请时,请查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信息或咨询本事务所。
本文作者:申请取次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みやざき国际法务事务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