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从印度尼西亚邀请员工或家属来日的人士,请注意以下重要通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OE)的交付申请将要求提交“结核非发病证明书”,即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制度,该制度也将在印度尼西亚开始实施。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外务省和厚生劳动省于2026年9月25日修订了指南,并公布了印度尼西亚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开始,结核非发病证明书的提交义务化时间为2027年1月4日开始(均为预定)。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通知页面也已将标题修改为“面向菲律宾、尼泊尔、越南及印度尼西亚国籍人士”。
本网站在2026年8月28日的文章“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对象6国和除外规定”中曾提到印度尼西亚的“开始时间未定”。本文作为更新信息,将针对印度尼西亚,整理其日程、对象、除外规定、申请日期的处理以及企业应做的准备。
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已在协调就绪的对象国陆续开始实施。根据2026年9月25日修订的指南,日程如下:
| 对象国 | 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受理开始时间 | 结核非发病证明书的提交义务化时间 |
|---|---|---|
| 菲律宾・尼泊尔 | 2025年3月24日 | 2025年6月23日 |
| 越南 | 2025年5月26日 | 2025年9月1日 |
| 印度尼西亚 | 2026年11月2日(预定) | 2027年1月4日(预定) |
| 缅甸・中国 | 正在协调开始时间 | 正在协调开始时间(决定后将公布) |
根据厚生劳动省的发布,印度尼西亚原本就包含在制度对象国中,但此前一直被列为“正在协调中,开始时间未定”。此次,由于实施体制已完善,因此将开始运行。
💡 要点:缅甸和中国截至2026年10月1日,开始时间仍未定。预计将在开始时间确定后,通过厚生劳动省的网站公布。
对象为持有包括印度尼西亚在内的对象国国籍,并计划以以下任一身份入境・在留日本的人士:
例如,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留学”、“家族滞在”等在留资格首次来日的人士是典型情况。厚生劳动省的FAQ中指出,儿童和孕妇也属于对象(对于5岁以下儿童和孕妇,有不同的检查方法规定)。
即使是对象国籍,以下人员也不适用:
这些制度因在入境前已要求进行包含结核检查的胸部X光检查等健康检查,因此暂时不适用。
⚠️ 注意:排除名单中未列出“技能实习”。计划接收印度尼西亚技能实习生的企业・监理团体,请以2027年1月4日之后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需要结核非发病证明书为前提进行准备。

在实际操作中,最常被咨询的问题是“如果在截止日期前申请,但交付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后,会如何处理?”厚生劳动省的FAQ和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通知对此进行了如下整理:
| 申请时机 | 结核非发病证明书 |
|---|---|
| 在2027年1月4日之后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或签证申请) | 需要提交 |
| 在2027年1月4日之前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未提交证明书并获得交付。签证申请在截止日期之后 | 签证申请时无需提交 |
也就是说,即使在审查途中超过截止日期,也不会被要求事后追加提交。但厚生劳动省指出,这适用于没有结核自觉症状(如咳嗽・咳痰持续2周以上,微热或身体持续疲倦等)的情况,如有症状,建议进行结核检查。
此外,如果在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时已提交有效期内的证明书,则之后的签证申请・入境申请时无需在证明书有效期内,也无需再次提交。
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下:
💡 要点:截至2026年10月1日,印度尼西亚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的名称和所在地尚未公布(厚生劳动省表示“准备就绪后将公布”)。请在特设网站(JPETS)确认公布后再决定就诊地点。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通知,在以下情况下,需提交规定文件以代替结核非发病证明书:
厚生劳动省的FAQ指出,在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时,如果未能提交结核非发病证明书,原则上将不予批准。虽然在有不得已情况且预计在申请签证时能提交的情况下,可能会例外地予以批准,但此判断为个案处理。请勿认为“只要提交理由书就没问题”。

计划从印度尼西亚招聘员工的企业,将以下几点纳入招聘计划会更稳妥:
此外,关于2027年4月1日开始的育成就劳制度,厚生劳动省的FAQ指出,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的胸部X光检查结果,可以作为育成就劳外国人接收所需的综合健康检查中的胸部X光检查结果。在能够进行综合体检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可以同时进行检查(印度尼西亚是否能同时进行检查的医疗机构,需等待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公布后确认)。
预计从2027年1月4日之后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或签证时需要。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预约预计从2026年11月2日开始。
厚生劳动省的FAQ中规定,强制提交证明的截止日期以申请日为准。如果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且未提交证明书就获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即使签证申请在截止日期之后,签证申请时也无需提交证明书。但是,如果存在结核病的自觉症状,建议进行检查。
特定技能外国人目前不在入境前结核病筛查的范围内。
不可以。仅限于日本政府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核非发病证明书。印度尼西亚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将在准备就绪后公布。
可以提交复印件(包括扫描件)。
缅甸和中国也是对象国,但截至2026年10月1日,开始时间尚未确定。一旦确定开始,将予以公布。
关于制度整体机制和6个国家的豁免规定,请参阅“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对象6个国家和豁免规定”,其中有详细解释。
💴 费用估算:从海外邀请人才或家属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的协助费用已在“费用表”中列出(首次在线咨询60分钟内免费)。
本事务所作为宫崎县宫崎市的行政书士法人,协助办理海外人才及家属的在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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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之前,请先让我们看一下。
致自行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的各位。在提交之前,我们为您确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告知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可通过在线方式(Google Meet・约20分钟),也可通过LINE受理。
・对象:在留资格的认定・变更・更新申请(永住申请仅限居住在宫崎县内的人士)。归化不在对象范围内。
・在线方式(Google Meet)每件申请限1次。通过LINE回复的,同一件申请在提交之前均可受理。
・LINE回复的参考时间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以内(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繁忙时回复可能会延迟)。
・请通过LINE或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的复印件。在留卡只需发送正面,请勿发送有个人编号(My Number)的一面。
・我们告知的内容是本事务所的意见,并不保证获得许可,结果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判断为准。
・我们告知的内容仅限于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所不代为制作或改写申请书,也不代拟文案,亦不告知获得许可的可能性(能否通过)(如委托本所办理,我们将为您介绍自行准备方案・精简版方案・标准版方案)。
・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发现并非本人(包括家属)的申请,我们将拒绝进行检查。
本文根据2026年10月公开信息撰写。印度尼西亚的日程以“预计”形式公布,可能发生变更。关于结核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医学事项,请咨询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或医生。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发与否,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根据个别情况判断。实际申请时,请查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厚生劳动省、日本驻外使领馆的官方信息或咨询本事务所。
本文作者:申请取次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みやざき国際法務事務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