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从母国接来配偶或子女一同生活——为此的在留资格就是“家族滞在”。这是一种以身份和地位为基础的在留资格,面向持有工作类在留资格或留学等在留资格的人员的家属,但“家族滞在是否可以工作”、“兼职的限度在哪里”、“与日本人结婚时获得的配偶签证有何不同”等问题,却意外地容易被误解。本文将从外国人本人、其家属以及接收企业的人事担当者两个视角,由行政书士对在留资格“家族滞在”的适用对象、条件、就业限制(资格外活动许可和每周28小时规定)、所需材料,以及在家族滞在下成长的子女高中毕业后在日本工作的途径进行梳理。
“家族滞在”是《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简称《入管法》)中规定的一种在留资格,旨在让受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抚养人)抚养的配偶或子女在日本过上日常生活。
能够成为抚养人的,主要是持有以下在留资格的人员:
家族滞在是以受抚养人“被抚养”为前提的在留资格。因此,持有家族滞在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在日本工作(从事伴随收入的活动)。这一“就业限制”是家族滞在签证最重要的要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此外,家族滞在是一种基于身份和地位的资格,但它与嫁给日本人的外国人所获得的“日本人配偶者等”(俗称配偶签证)是不同的在留资格。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将在本文后半部分进行梳理。
家族滞在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抚养人的“配偶”或“子女”。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其适用范围意外地有限。
| 关系 | 是否属于家族滞在的适用对象 |
|---|---|
| 抚养人的配偶(丈夫・妻子) | 属于适用对象 |
| 抚养人的子女(亲生子女・养子女。受抚养的情况下) | 属于适用对象 |
| 抚养人的父母(父亲・母亲) | 不属于适用对象(不能通过家族滞在接来) |
| 抚养人的兄弟姐妹 | 不属于适用对象 |
也就是说,不能通过家族滞在接来父母或兄弟姐妹。尽管“家族”一词听起来似乎包含广泛的亲属,但作为在留资格的“家族滞在”仅限于配偶和子女,这一点需要注意。
此外,抚养人一方也有条件。要求抚养人具备抚养意愿和经济能力(稳定的收入)。抚养人是否有足够的收入和资产在日本抚养家人,是审查中确认的重要因素。
这是家族滞在签证中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家族滞在,在没有额外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在日本工作(从事伴随收入的活动)。 包括兼职在内,若要工作,必须另外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针对家族滞在等人员,设立了允许从事每周28小时以内伴随收入活动的“包括许可”框架。只有获得此许可后,家族滞在人员才能从事兼职等活动。
| 项目 | 内容 |
|---|---|
| 原则 | 家族滞在不可工作(从事伴随收入的活动需要许可) |
| 资格外活动许可(包括许可) | 允许从事每周28小时以内的工作 |
| 适用对象 | 作为受外国人抚养的配偶或子女,从事日常活动的人员 |
| 长期休假期间的特例 | 留学生被允许的“每天8小时以内”的放宽规定不适用于家族滞在(全年每周28小时为上限)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点:
如果超出此上限工作,将构成资格外活动违法,这可能会对后续的在留期间更新、以及将来的在留资格变更・永住许可申请等产生不利影响。“只是一点点”的想法有时会影响未来的在留,因此请务必谨慎管理时间。
⚠️ 请勿忘记,扶养关系是前提。 如果通过资格外活动获得的收入超过了扶养者的收入,可能会与家族滞在“接受扶养”的初衷不符。安全起见,应将此视为在辅助家庭开支范围内的就劳。
要获得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如果是从海外邀请,则需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如果是已在日本的人员从其他资格变更为此资格,则需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无论哪种情况,审查时主要确认以下几点:
| 类别 | 材料示例 |
|---|---|
| 身份关系证明 | 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本国签发文件+必要时提供译文) |
| 扶养者的在留和职业 | 扶养者的在留卡复印件、在职证明、营业许可证复印件等 |
| 扶养者的收入和纳税 | 居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存款余额证明等 |
| 申请材料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或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照片等 |
※以上为典型示例。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信息中确认最新的必要材料。
此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本身不收取手续费。作为参考,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在留资格审查处理期间(令和8年5月许可部分),家族滞在的认定证明书签发平均天数为69.1天(这仅是已获许可案件的全国平均值,不保证个别案件的办理时间)。
在“邀请配偶来日本”这一点上,容易与家族滞在混淆的是日本人配偶者等(即配偶签证)。然而,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在留资格,在就劳可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 项目 | 家族滞在 | 日本人配偶者等(配偶签证) |
|---|---|---|
| 扶养者・配偶 | 持有就劳类资格、留学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 日本人的配偶、子女等 |
| 就劳 | 原则上不可(通过资格外活动许可可每周就劳28小时) | 无限制(可从事任何职业种类) |
| 前提 | 接受扶养者的扶养 | 与日本人配偶存在真实婚姻关系 |
| 对象 | 配偶、子女 | 日本人的配偶、特别养子、作为日本人的子女出生者 |
如果扶养者是“外国人”,则为家族滞在;如果扶养者(配偶)是“日本人”,则为日本人配偶者等。
由于就劳范围差异巨大,在考虑就业或跳槽时,准确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在留资格至关重要。配偶签证(日本人配偶者等)的要件和必要材料详情,请参阅另行文章“配偶签证(日本人配偶者等)的必要材料”。
通过家族滞在来日,并在日本学校长大的子女,高中毕业后想在日本就业的情况越来越多。然而,此时面临的障碍是,如果保持家族滞在资格,则无法就劳。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表示,对于此类人员,如果满足一定要件,则允许其在留资格变更为“定住者”或“特定活动”。
首先,作为前提,通过家族滞在在留的子女,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符合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就劳类在留资格的学历等要件(例如未从大学等毕业)。因此,提供了以下两种途径:
(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致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并在高中毕业后希望在日本就业的人士”)

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在于,“定住者”的条件中包含完成义务教育。在日本完成小学、初中并高中毕业的人士可申请“定住者”,而在本国等完成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才来日本的人士则可申请“特定活动”,这样区分会更容易理解。无论哪种途径,就业单位已确定都是必要条件,因此提前规划毕业前的求职活动和资格变更日程非常重要。
在招聘家族滞在人士或从家族滞在资格变更为其他资格的人士时,人事负责人也有需要确认的事项。
| 场景 | 注意事项 |
|---|---|
| 雇佣家族滞在人士从事兼职工作 | 确认有无资格外活动许可(可在在留卡背面等处查看)。管理工作班次,确保每周不超过28小时(兼职于其他公司的时间也需累计)。 |
| 希望雇佣家族滞在人士从事全职工作 | 以家族滞在身份无法全职就业。变更为就业类资格、定住者、特定活动等在留资格是前提。 |
| 招聘高中应届毕业生 | 变更为“定住者”或“特定活动”的条件是就业单位的确定(内定)。请提前准备内定通知书等必要文件的协助。 |
| 录用后的管理 | 在录用时和更新时确认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和是否可就业。资格外活动违规对本人和企业双方都存在风险。 |
特别是,如果不慎让家族滞在人士全职工作,本人将构成资格外活动违规,同时企业方也承担协助非法就业的风险。请务必在招聘初期确认“家族滞在 = 原则上不可就业”、“即使可以工作,每周也仅限28小时”这一基本原则。
此外,家族滞在的在留期间更新和在留资格变更也属于对象,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留手续费已进行修订(修订入管法施行令=2026年政令第268号,2026年8月28日公布)。根据获准的在留期间为10,000日元〜75,000日元(在线申请为10,000日元〜65,000日元。不能使用收入印花,另需支付结算手续费),永住许可为200,000日元。2026年9月30日之前受理的申请,即使许可在10月1日以后,仍适用修订前的金额(变更・更新为窗口6,000日元/在线5,500日元)。详情请参阅另文“居留资格手续费10月1日修订|9月30日前仍按旧费用”。
Q1. 持家族滞在签证,可以直接从事兼职工作吗?
不可以。家族滞在原则上不可就业。包括兼职在内,若要工作,需要事先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即使获得许可,就业上限为每周28小时以内。
Q2. 每周28小时是每个工作单位的上限吗?
不是。如果同时在多个工作单位兼职,是根据所有工作时间的总和来判断是否在28小时以内。并非每个工作单位28小时。
Q3. 可以通过家族滞在邀请父母来日本吗?
家族滞在的对象仅限于抚养人的“配偶”和“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不属于对象。邀请父母来日,需要考虑“特定活动”等条件更为严格的其他框架,根据情况可能会比较困难。
Q4. 以家族滞在身份来日的子女,高中毕业后可以在日本就业吗?
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获准变更为“定住者”或“特定活动”在留资格。完成日本义务教育、高中毕业(或预计毕业)、入境时未满18岁、就业单位确定等是主要条件。建议提前规划求职活动和资格变更。
Q5. 家族滞在和日本人配偶者等(配偶签证)有什么区别?
如果抚养人(配偶)是外国人,则为家族滞在;如果是日本人,则为日本人配偶者等。日本人配偶者等对就业种类没有限制,而家族滞在原则上不可就业(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后每周最多28小时),这是主要区别。
Q6. 可以在宫崎咨询家族滞在签证事宜吗?
是的。本事务所总部位于宫崎市,承接家族滞在的认定、变更、更新以及高中毕业后资格变更的咨询。外国人本人、其家属、接收企业均可提供咨询服务。
关于家族滞在签证(在留资格“家族滞在”),应掌握的要点是以下3点:
家族滞在是确保家人在日本安心生活的重要在留资格,但如果误解了就业限制的规定,可能会给本人和接收企业带来风险。如果您不确定如何选择适合您本人或子女情况的手续,请尽快咨询专业人士。
本事务所会在充分了解最新制度动向的基础上,承接来自外国人本人、其家属以及接收企业的咨询。
请随时利用免费咨询服务。
本文根据截至2026年7月的公开信息撰写。制度详情和实施时间今后可能会发生变化。实际申请时,请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信息或本事务所的确认结果为准。
本文作者:行政书士 中山 谕
行政书士法人宫崎国际法务事务所 代表
所在地:宫崎县宫崎市
提交之前,请先让我们看一下。
致自行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的各位。在提交之前,我们为您确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告知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可通过在线方式(Google Meet・约20分钟),也可通过LINE受理。
・对象:在留资格的认定・变更・更新申请(永住申请仅限居住在宫崎县内的人士)。归化不在对象范围内。
・在线方式(Google Meet)每件申请限1次。通过LINE回复的,同一件申请在提交之前均可受理。
・LINE回复的参考时间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以内(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繁忙时回复可能会延迟)。
・请通过LINE或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的复印件。在留卡只需发送正面,请勿发送有个人编号(My Number)的一面。
・我们告知的内容是本事务所的意见,并不保证获得许可,结果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判断为准。
・我们告知的内容仅限于缺少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所不代为制作或改写申请书,也不代拟文案,亦不告知获得许可的可能性(能否通过)(如委托本所办理,我们将为您介绍自行准备方案・精简版方案・标准版方案)。
・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发现并非本人(包括家属)的申请,我们将拒绝进行检查。